公務員事務局的理想、使命及信念
理想
提升公務員的幹勁、抱負及知識水平,以確保香港擁有一支廉潔奉公、為人信賴、受人尊敬、富責任感的公務員隊伍,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使命
- 提拔優秀公務員,為他們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
- 透過向市民提供優質服務,並與他們保持良好溝通,增強市民對政府的好感和信任。
- 通過教育和執行規則,使公務員進一步達到誠信不阿的最高標準。
- 營造一個有利的工作環境,讓公務員有足夠權責行事並發揮所長。
- 實施最高成效的人力資源管理措施,從而培育有效率及富責任感的員工。
- 促進一個以表現為推動力的工作文化,獎勵積極進取及力求上進的員工。
- 培育深厚的服務文化,讓員工對自己的工作產生歸屬感和自豪感。
- 推行有效的培訓措施、推動學習風氣,讓員工取得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信念
化繁為簡 -
取消不重要或不必要的工作、規則/工序、審核/批核程序。盡量把權力下放。謀事以智,而非以勤。
態度進取 -
遇到不明朗情況或困境時,保持堅毅不屈的精神,主動解決問題。面對批評,絕不介懷。
大公無私 -
時刻勉勵並支持下屬,對有功者不忘稱讚。只要符合規則,對全體人員一視同仁。
齊心協力 -
與內部伙伴共用資訊、資源及人才,致力實現共同目標。
不斷學習 -
孜孜不倦,學習新知識;吸取經驗,以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