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簽署滬港公務員交流實習活動第三期協議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今日(二月二十四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上海市人民政府續簽滬港兩地公務員交流實習活動協議。
俞宗怡與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上海市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李銘俊,在香港舉行的儀式上簽署了新一期的協議書。
協議為期兩年,由二○○九年至二○一○年,滬港兩地每年每方將安排約三至五名公務員參與交流實習,派駐期四至八周。交流活動旨在讓兩地公務員交流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並且促進政府之間的了解與夥伴關係。
香港與上海公務員交流實習活動的首個協議於二○○二年七月簽訂。在二○○二年至二○○八年期間,滬港雙方共有三十六個部門參加了交流活動,派出共五十七名中、高級公務員進行交流。
雙方政府交流的領域十分廣泛,包括工程建設、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市容美化、交通運輸、港口管理、公共房屋、公共衞生、食物安全、食水供應、公安警務、資訊科技、教育、公務員管理等各個方面。
交流活動不但增加雙方政府的聯繫,有助建立夥伴關係,雙方在結束交流後,仍會繼續聯繫合作。除了上海外,香港與廣東、北京及杭州的公務員也進行類似的交流活動。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