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至一○年公務員薪酬調整:薪酬調整方案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六月十六日)公布,該局已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下列薪酬調整方案:
- 凍結低層和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薪酬;及
- 高層薪金級別或以上的公務員減薪5.38%,但高層薪金級別內的任何一個薪點均不應低於$48,700(即較中層薪金級別的上限$48,400多$300)。
上述向職方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最近完成的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後,作出的決定。
「低層和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只是錄得輕微的減幅。考慮到温和的通脹環境、公務員的士氣,以及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等因素,所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向這些公務員提出凍薪的方案。」
發言人續說:「在經考慮其他相關的因素後,不按薪酬趨勢淨指標提出薪酬調整方案,以往也有先例。」
「考慮到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及其他相關因素,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向高層薪金級別或以上的公務員提出按照薪酬趨勢淨指標調薪(即減薪5.38%)的薪酬調整方案。」
三個薪金級別在二○○九至一○年度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如下:
薪金級別 | 薪酬趨勢淨指標 |
---|---|
高層 (月薪$48,401至$97,545) |
-5.38% |
中層 (月薪$15,785至$48,400) |
-1.98% |
低層 (月薪$15,785以下) |
-0.96% |
根據既定的機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考慮職方對當局向他們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就二○○九至一○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最終決定。在不影響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最後決定的前設下,公務員薪酬如需向下調整,將會以立法方式落實執行,而相關的法例亦會在一個未來的日期生效。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