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執筆,是讓大家知道二零零七年的薪酬趨勢調查快將展開。調查將按經改良的方法進行,調查期為二零零六年四月二日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
經改良的調查方法,是經過多個月與員方代表廣泛磋商後得出的成果。採用這個方法,有助提高薪酬趨勢調查機制的公信力。在獲得員方代表和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支持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通過有關的改良方法。
經改良的方法包括兩個主要部分:(i)擴大調查範圍至包括規模較大(僱用至少100名員工)及規模較小(僱用50至99名員工)的私營機構;以及(ii)修改數據整合方法,以配合擴大的調查範圍。經改良的薪酬趨勢調查方法的詳細資料,載於有關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摘要已上載至本局網頁(
我已邀請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轄下的薪酬研究調查組從速展開是次薪酬趨勢調查。此外,當局已重新召開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成員包括四個中央評議會職方),負責監督薪酬趨勢調查的工作。
經改良的薪酬趨勢調查方法,是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的重要一環。該機制的另一重要部分,是定期進行薪酬水平調查,以確定公務員薪酬是否與私營機構薪酬保持大致相若。在顧問的協助下,我們剛完成了參照日期為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的薪酬水平調查。目前,我們正就調查結果如何應用於公務員隊伍一事徵詢員方代表的意見,並會把相關政策因素,包括公務員隊伍與私營機構在本質上的差異等考慮在內。
我們希望在未來數周完成有關討論,然後徵詢三個與公務員薪酬及服務條件有關的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其後,我們會就是否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即薪酬水平調查的參照日期)起調整公務員薪級表,以及若有需要的話應如何調整公務員薪級表一事,提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我希望在此重申,任何調整都不會令在職公務員的薪金下調至低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水平。
待政府對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的公務員薪級表作出決定後,任何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所作的薪酬調整,將應用於該套薪級表。一如過往的做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快將進行的薪酬趨勢調查的結果,以及其他因素,包括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員工士氣等因素後,決定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所作的任何薪酬調整。有關決定如有任何財政影響,將須呈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
我明白大家對此事的關注。待政府對如何應用薪酬水平調查一事作出決定後,我會向大家另發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