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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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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學院
培訓發展目標
學院就培訓事宜支援各局和部門,確保公務員具備所需的知識、技巧及能力服務市民。學院的主要職責如下:
安排針對公務員共同培訓需要的課程,例如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國家事務、領導及管理、創新和科技應用、語文及溝通等課程;
就人力資源發展為各部門提供顧問及諮詢服務;
提升公務員的國際視野和觸覺;以及
在政府內推廣持續進修及優質公共服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