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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任職系
行政主任職系
入職條件
行政主任的基本入職條件如下: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在
綜合招聘考試
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及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
綜合招聘考試
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
同等成績
);及
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
(註:申請人須在
招聘考試
中考獲及格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