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告知大家,政府已決定在二零零五年為公務員進行一項薪酬水平調查。
去年十一月,我們就第一階段顧問所建議的薪酬水平調查方法,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在應用調查結果方面的大體方案,進行廣泛諮詢。諮詢文件所載的建議,已充分顧及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諮詢小組職方成員所表達的意見(詳見附件A)。
諮詢工作已於今年一月七日結束。我們共接獲9 1份書面意見,當中的主要意見,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和第一階段顧問分別作出的回應,摘錄於附件B。因應諮詢期所收到的意見,第一階段顧問已進一步修訂其建議的調查方法(顧問修訂建議摘錄於附件C,有關報告的全文已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
經考慮第一階段顧問的建議、最近進行廣泛諮詢的結果,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後,當局決定在二零零五年為公務員進行一項薪酬水平調查。該項調查會採用第一階段顧問經諮詢後修訂的建議調查方法。由於薪酬水平調查會在二零零五年展開,當局亦決定無需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進行薪酬趨勢調查(詳見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我們會盡快展開薪酬水平調查的實際調查工作,以期反映截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的私營機構薪酬調整。我們預計實際調查工作將包括以下兩個主要步驟:
(a)首先進行詳細的職位檢視程序,找出合適的公務員比較職位和私營機構配對職位,以收集私營機構薪酬數據;
(b)然後從已納入調查範圍的私營機構蒐集薪酬數據和其他相關的指定資料,並對私營機構薪酬數據進行分析。
我們會按照政府採購顧問服務的既定程序,揀選和委聘專業顧問(第二階段顧問),進行實際的調查工作。
薪酬水平調查的實際調查工作本質上屬技術性的資料蒐集工作,目的是確知公務員與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是否存在差距。為確保調查結果具公信力,第二階段顧問須以專業和獨立的方式進行實際調查工作。不同層級的員工代表(包括諮詢小組職方成員、部門協商委員會職方成員、員工工會╱協員,任職公務員比較職位中具代表性職位的人員)均有機會在不同階段參與職位檢視程序。
至於薪酬水平調查結果的應用事宜,政府須待有關《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及《公職人員薪酬調整(2004年╱2005年)條例》的司法覆核申請的上訴個案審結後,始作決定。終審法院將於今年六月就有關上訴個案進行聆訊。我們在研究如何應用薪酬水平調查結果及如何落實有關方案時,會考慮終審法院的判決,並會再徵詢員工的意見。在現階段,我們不會改變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諮詢文件所載的建議。
未來數月,為薪酬水平調查進行實際調查工作的過程中,第二階段顧問及公務員事務局會透過適當渠道,繼續徵詢員工的意見。我希望各位同事繼續支持這項工作,日後並會再告知大家這項重要工作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