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員福利基金
公務員事務局設有退休公務員福利基金,由退休事務組管理。該項基金旨在向真正有困難的退休公務員或已故退休公務員的家屬,提供經濟援助。退休公務員(支取退休金或年積金而非額外退休金者)或已故退休公務員的尚存配偶或受供養子女,不論在何處定居,均可申請從基金撥款援助。基金撥出的援助是一筆過形式,個案批准與否的主要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支狀況,曾否獲得其他相同性質的基金資助等,申請如獲批准可獲發放的最高款額通常為6,000元。基金撥款援助的主要用途,包括:
- 醫療費用,包括特別醫療器材的費用;及
- 殮葬費。
所有申請必須根據開支的收據審批。申請表格(DOC格式)及填寫表格指引(DOC格式)可向退休事務組索取(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8樓,電話:2810 3850,傳真:2523 6416,電郵:csbpen@cs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