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書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和人力資源管理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招聘職系╱部門將於其落選日期後24個月全部銷毀。
政府職位申請人必須填報申請書內要求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但註明是可選擇是否填報的資料則屬例外。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要求的所有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備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訓練、經驗或其他條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遞交申請書後,申請書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必須通知招聘職系╱部門。
遞交申請書後,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或查詢與招聘有關的事宜,請與招聘廣告內列出的招聘職系╱部門負責人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