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退休計劃
政府於2000年7月推行第一輪自願退休計劃,讓已經或預期出現人手過剩的59個職系的員工可以自願退休,並獲得退休福利和補償金,共有約9 800人獲准根據計劃提早退休。所有在第一輪計劃獲批准的自願退休人員現已全部離任。
政府於2003年3月推行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讓已知或預期有過剩人手的229個指明職系內指定職級及/或工種的員工自願離開政府,以縮減公務員編制,並為政府節省長遠開支。政府已訂下目標,在2006至07年度結束前,把公務員編制數目削減至16萬個左右。推行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是縮減公務員編制的措施之一。在第二輪計劃下共有約5 300份申請獲得批准。
參考資料
-立法會文件:
2003年2月 - 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PDF格式)
2003年1月 - 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PDF格式)
2002年6月 - 檢討自願退休計劃(PDF格式)
2000年12月 - 自願退休計劃(PDF格式)
2000年6月 - 自願退休計劃(PDF格式)
2000年5月 - 自願退休計劃(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