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9年推行公務員體制改革的歷史
政府自1999年以來致力推行公務員體制改革,並已落實連串措施。
背景
在1999年3月,政府發表《公務員體制改革諮詢文件》,主要目的是革新公務員管理體制,務求令制度更靈活,使其能夠面對和回應社會的變遷和市民的訴求。根據在諮詢所收到的回應,政府隨後已在多項政策範疇上制定更詳細的建議,跟職方及部門/職系管理層,經由員工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詳細討論。
已落實的改革措施
政府已通過重整工作流程、精簡程序、和架構檢討,把公務員編制數目由2000年1月的約19萬8千個遞減至2007年3月的大約16萬1千個。基於審慎管理公共資源的原則,政府會繼續控制公務員編制,以維持一支精簡而具效率的公務員隊伍。(詳細內容)
以下是有關在五個主要範疇的改革措施:
1. 入職與離職
- 在2000年6月1日,政府已為新聘人員制定新入職制度及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使聘任制度更具靈活性。(詳細內容)
- 政府已推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作為在2000年6月1日或之後以新一套聘任條款及服務條件獲發聘書、並其後獲得長期聘用的人員的退休福利,以取代長俸制度。(詳細內容)
- 政府先後於2000年7月及2003年3月推行了第一輪及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讓已經或預期出現人手過剩的指明職系的員工可以自願退休,並獲得退休福利和補償金。兩期計劃分別有9 800人及5 300人,獲准自願退休。(詳細內容)
- 2000年9月開始,當局已推行補償退休計劃,讓個別按常額及可享退休金條款聘用的首長級公務員提早退休,以助改善政府機構組織。(詳細內容)
2. 薪酬及附帶褔利
- 為使公務員的入職薪酬與私營機構僱員的入職薪酬保持大致相若,政府參考定期進行的入職薪酬調查結果,於2000年4月、2007年8月及2010年10月調整了部分公務員職系的入職薪酬。(詳細內容)
- 三個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應政府的邀請,成立專責小組,全面檢討公務員的薪酬政策和制度。有關檢討於2002年9月完成。政府接納了專責小組的建議,優先制定薪酬水平調查的具體架構和方法,並檢討薪酬趨勢調查方法。政府亦就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諮詢職方的意見。
- 在2000年6月1日,政府已為新聘員工制定一套新的附帶福利條件,包括修訂假期賺取率、度假旅費福利新安排及提供非實報實銷的房屋津貼。(詳細內容)
- 政府的一貫政策是定期檢討公務員的管理制度,並確保各項津貼的發放具充足理據及切合時宜。此外,當局承諾加強控制公務員津貼方面的開支,並在未來數年開支得到節省。因此,政府已著手檢討所有公務員津貼,包括與執行職務有關的津貼及作為附帶福利的津貼。
與執行職務有關的津貼方面,我們已取得良好進展。至於作為附帶福利的津貼,歷年來,我們一直採取積極措施,使公務員享有的各項附帶福利切合現況。在有關措施實施後入職的新聘人員,已不再享有大部分屬於附帶福利性質的津貼。
就附帶福利性質的公務員津貼檢討的各項修改建議徵詢員工的意見後,我們也就修改建議及接獲的意見書,徵詢各個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組織的意見。在考慮過有關檢討的政策目標、法律考慮因素、諮詢組織及員工的意見後,我們已訂定最終的修改建議方案。我們在考慮是否取消、保留某項津貼,或為其訂定恰當的津貼額時,恪守合法、合理和合情的原則,並且顧及建議可能對合資格公務員帶來的影響。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06年5月19日的會議上審議並通過最終的修改建議方案。有關的修改措施已於2007-08年度全面實施。
最終修改方案摘要 (PDF格式)
3. 行為及紀律
- 在2000年4月,政府已引進精簡紀律處分程序的措施,並設立獨立的秘書處,以持平及公正的態度集中處理紀律個案,加速處理違紀行為。(詳細內容)
4. 表現管理
- 當局已發出指引,闡述須嚴格執行給予增薪的規定,並對工作表現未達標準的員工須加強引用《公務員事務規例》有關暫停及延期發放增薪的條例。指引在2000年10月1日生效。(詳細內容)
5. 培訓與發展
- 公務員學院開辦各式各樣的培訓及發展課程,以協助推行公務員改革措施。此外,該學院又提升了公務員易學網的功能,提供更多及更有系統的網上學習材料,讓公務員可以隨時隨地持續學習。
當局引入的種種改變,將可為公務員隊伍提供所需的靈活性和能力,使其更能夠切合社會的需要,並為公務員提供一個更具積極進取和建設性的工作環境,以及更有效地建立一個以表現為本、服務為根的管理文化。
政府會繼續以謹慎及富觸覺性的態度,充分考慮公務員以及大眾市民的意見,推行獲通過的改革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