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我告知大家第二階段顧問已發表有關進行薪酬水平調查的中期報告,詳述為公務員比較職位進行職位檢視程序的工作方案。顧問在報告內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把是次薪酬水平調查的參照日期(即把公務員薪酬與私營機構薪酬作比較的日期)定為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
經考慮顧問的建議,以及去年九月及十月諮詢期間員工團體向我們表達的意見,我們接納顧問就調查參照日期所提出的建議。由於是次薪酬水平調查工作會蒐集私營機構截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的薪酬數據,政府決定不會為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進行年度的薪酬趨勢調查。政府會在今次薪酬水平調查有結果後,於二零零六年考慮下一次的公務員薪酬調整。
上述決定詳情載於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該摘要和顧問的中期報告 均已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至於薪酬水平調查結果的應用事宜,早前我們的大體建議是如調查結果顯示公務員薪酬水平高於私營機構薪酬水平,現職人員的薪酬應凍結在現時的水平,直至與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大致看齊。然而,當局會把薪酬差距記錄下來,在以後每年進行公務員薪酬調整時,將這些差距及其他相關因素加以考慮,直至下一次進行薪酬水平調查為止。基於薪酬水平調查的結果及其他相關因素,我們會制訂一套新的薪級表,應用於將來某指定日期後入職的新聘人員。我們仍然維持這建議。當薪酬水平調查有結果後,我們會就應用調查結果方面考慮詳細的建議,並會就此事宜進一步諮詢各位同事。
稍後,我會再告知大家有關薪酬水平調查的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