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的目標
公務員的工作表現管理制度可讓管理人員達到以下目標:
引領員工為部門目標而努力
工作表現管理制度有助管方把部門目標轉化為個別員工的具體工作目標,讓員工認清工作方向,同時引領他們為共同的工作目標而努力。
評估個別員工的工作表現
工作表現管理制度提供正式機制,以監察和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並向員工反映有關意見,讓表現卓越者獲得表揚和獎勵,表現欠佳者得到指導、輔導和協助。如員工表現持續欠佳,當局可在這個基礎上,採取更嚴厲的糾正行動或行政措施。
加強職管雙方的溝通和釐清工作目標
工作表現管理制度清楚訂明工作表現管理周期,讓評核人與受評人之間可以持續地有坦誠的溝通,從而釐清、議定及檢討工作目標,評估工作成績和進展,持續向受評人提出意見,並適時找出受評人可作改善的地方。
找出員工可作改善的地方和發展的機會
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為管方提供參考資料,以考慮如何配合個別員工的培訓和發展需要。制度亦為管方提供與員工溝通的機會,就員工對日後職位調派的期望、個人及事業發展計劃等問題交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