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主任協助制定培訓策略,並舉辦培訓課程/活動,以推廣愛國精神及公共服務價值觀,加強公務員提供公共服務和維持有效管治的能力。他們大部分任職於公務員學院,部分則派駐其他局和部門。
訓練主任職系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的編制如下:
職級 | 職位數目* |
---|---|
高級首席訓練主任 | 1 |
首席訓練主任 | 2 |
助理首席訓練主任 | 3 |
總訓練主任 | 16 |
高級訓練主任 | 53 |
一級訓練主任 | 43 |
總數 | 118 |
*不包括為正在放取離職前休假人員而臨時開設的編制以外的職位。
訓練主任職系人員主要負責執行下列職務:
獲聘任為一級訓練主任的人士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一級訓練主任的入職薪酬為總薪級表第28點。完成三年合約條款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除月薪外,訓練主任亦可享有各項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及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享有房屋福利。
一級訓練主任的入職條件如下:
(a) 持有香港認可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取得有關學歷後,在以下最少一個工作範疇具備四年全職經驗 -
(i) 人力資源管理或行政人員培訓及發展;
(ii) 在高等院校的公共行政、管理、傳意、中國內地/香港/國際事務或相關範疇從事講學/課程管理工作;
(iii) 在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專業團體從事有關公共行政、中國內地/香港/國際事務或相關範疇的研究工作;或
(iv) 擔任與公共行政、機構發展、企業傳訊或相關範疇的管理職位。
(c)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考獲及格成績;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能操流利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
(註:申請人須在招聘筆試中考獲及格成績,方可進入隨後的遴選程序(包括個人面試),個人面試時申請人須作模擬講解。)